金融工具的減值"對於攤余成本計量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金融資產,以及部分貸款承諾和財務擔保合同,本集團結合前瞻性信息進行預期信用損失評估。預期信用損失,是指以發生違約的風險為權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損失的加權平均值。信用損失,是指本集團按照原實際利率折現的、根據合同應收的所有合同現金流量與預期收取的所有現金流量之間的差額,即全部現金短缺的現值。其中,對於本集團購買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應按照該金融資產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折現。""本集團對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反映了以下各種要素:(i) 通過評價一系列可能的結果而確定的無偏概率加權平均金額;(ii) 貨幣時間價值;(iii) 在資產負債表日無需付出不必要的額外成本或努力即可獲得的有關過去事項、當前狀況以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的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對於納入預期信用損失計量的金融工具,本集團評估相關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後是否已顯著增加,運用“三階段”減值模型分別計量其損失準備、確認預期信用損失:(i) 階段一:自初始確認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其損失階段劃分為階段一。(ii) 階段二:自初始確認後信用風險顯著增加,但並未將其視為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工具,其損失階段劃分為階段二。信用風險顯著增加的判斷標準,參見附註十三、3信用風險。(iii) 階段三:對於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工具,其損失階段劃分為階段三。已發生信用減值資產的定義,參見附註十三、3信用風險。""階段一金融工具按照相當於該金融工具未來12個月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其損失準備,階段二和階段三金融工具按照相當於該金融工具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其損失準備。預期信用損失計量中所使用的參數、假設及估計,參見附註十三、3信用風險。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投資,本集團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其損失準備,並將減值損失或利得計入當期損益,且不應減少該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賬面價值。在前一會計期間已經按照相當於金融工具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了損失準備,但在當期資產負債表日,該金融工具已不再屬於自初始確認後信用風險顯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團在當期資產負債表日按照相當於未來12個月內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計量該金融工具的損失準備,由此形成的損失準備的轉回金額作為減值利得計入當期損益;但購買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除外。對於購買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本集團在當期資產負債日僅將自初始確認後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的累計變動確認為損失準備。"